邢台学院关于调整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标准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24-04-25 查看次数:
根据河北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、教育厅印发的《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冀价行费[2018]93号)、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》(冀教财2021]17号)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财政厅、教育厅印发的《关于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冀发改公价2022]210号)以及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财政厅、教育厅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的紧急通知》(冀发改公价[2022]841号)文件文件精神,在征求校内外人员意见的基础上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经研究决定调整成人学历教育学费。学费标准调整从2025级新生开始执行,学费收取实行“老生老办法、新生新办法”。
调整后学费标准如下:
函授:文科类每生每年1050元,理工类每生每年1350元。
邢台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24年4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