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3级函授本科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5-05-15 查看次数:
根据教学计划安排,现将2023级函授本科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地点
答辩时间:2025年5月18日(周日)上午8:30--12;00(具体分组时间以现场签到顺序为准)。如特殊情况未能参加答辩的,于2025年5月24日(周六)上午答辩。
答辩地点:邢台学院国培中心(地址:邢台市襄都区泉北大街88号,进入邢台学院北门后一直向东,导航地址请关注学员微信群)。
二、人员范围
2023级申请学位函授本科毕业生。
三、材料准备
1.身份证原件(用于核验身份和出入学校);
2.纸质版毕业论文2份(需与提交系统版本一致,封面标注学号、姓名及专业);
3.黑色碳素笔等必要用品。
四、答辩流程
1.签到。参加答辩学生持身份证到国培中心一楼大厅签到,领取《答辩成绩总评表》。
2.分组。根据签到顺序分配至对应答辩组。
3.答辩。每人5分钟内。
答辩结束后填写《总评表》,连同论文一并提交至指定评委。
五、场地安排
为确保答辩有序进行,现将各场地、专业分组公布如下:
场地编号 |
答辩专业 |
楼层 |
第一场地 |
小学教育 |
二楼 |
第二场地 |
小学教育 |
二楼 |
第三场地 |
小学教育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|
二楼 |
第四场地 |
小学教育 |
二楼 |
第五场地 |
学前教育 |
三楼 |
第六场地 |
工商管理、应用化学 |
四楼 |
第七场地 |
法学、会计 |
五楼 |
六、纪律要求
1.凭身份证实名入场,禁止替考或无故缺席;
2.答辩期间关闭手机或静音,不得随意走动、喧哗。
邢台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25年5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