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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3级函授本科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5-05-15  查看次数:
 根据教学计划安排,现将2023级函授本科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时间地点

答辩时间2025年5月18日(周)上午8:30--12;00(具体分组时间以现场签到顺序为准)。如特殊情况未能参加答辩的,于20255月24日(周)上午答辩。

答辩地点邢台学院国培中心(地址:邢台市襄都区泉北大街88号,进入邢台学院北门后一直向东,导航地址请关注学员微信群)

二、人员范围

2023级申请学位函授本科毕业生。

三、材料准备

1.身份证原件(用于核验身份和出入学校;

2.纸质版毕业论文2份(需与提交系统版本一致,封面标注学号、姓名及专业);

3.黑色碳素笔等必要用品。

四、答辩流程

1.签到参加答辩学生持身份证到国培中心一楼大厅签到,领取《答辩成绩总评表》。

2.分组。根据签到顺序分配至对应答辩组。

3.答辩每人5分钟内

答辩结束后填写《总评表》,连同论文一并提交至指定评委。

五、场地安排

为确保答辩有序进行,现将各场地专业分组公布如下: 

场地编号

答辩专业

楼层

第一场地

小学教育

二楼

第二场地

小学教育

二楼

第三场地

小学教育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

二楼

第四场地

小学教育

二楼

第五场地

学前教育

三楼

第六场地

工商管理、应用化学

四楼

第七场地

法学、会计

五楼

六、纪律要求

1.凭身份证实名入场,禁止替考或无故缺席;

2.答辩期间关闭手机或静音,不得随意走动、喧哗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邢台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25年515